叛军攻破城门那天,我和妹妹剪掉头发,伪装成男子,她却偷偷在我裤子后抹了血。我被识破身份拖进巷子时,她趁机头也不回地逃出城去。死后我才知道,自己是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,妹妹是心怀家国大义的女主。为了找男主救天下,她义无反顾牺牲我,所有人都谅解她
我和凌霜月是望仙楼的双花魁,一个娇媚,一个清冷。不是我说,我俩之所以关系好,全靠她好到发光,而我傻得冒泡。1调教过无数姑娘的方妈妈在我和凌霜月两个人身上最下功夫,也最受挫败。她本来想把凌霜月教成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,结果养出来个乐善好施
我的血一下子凉了!侄子不只是偷偷潜入我家偷钱,他随身还带了刀!不寒而栗!上辈子因为我的管教,他虽然任性,但至少在学生时代还没有惹出大乱子。他杀我的时候,是 25 岁。这辈子,因为他不知收敛地沉迷游戏,所以他的性格也比上辈子扭曲变态得更早!此
方妈妈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,她身上的脂粉香很浓,浓得我隔着老远就能嗅到,但一点儿都不难闻。她随手扔了小半吊钱串子在地上,刚好砸到便宜爹脚边,喊了一声:「二百五,不卖拉倒。」后来我才知道,那天她临时起意买我回来,是因为开心得了凌霜月这么个小美人
方妈妈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,她身上的脂粉香很浓,浓得我隔着老远就能嗅到,但一点儿都不难闻。她随手扔了小半吊钱串子在地上,刚好砸到便宜爹脚边,喊了一声:「二百五,不卖拉倒。」后来我才知道,那天她临时起意买我回来,是因为开心得了凌霜月这么个小美人
大概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,不肯叫云芊做这个冤大头,所以这件事有了转机。因为女学已经在各地开始推行,皇后娘娘大悦,所以发了慈悲,没叫张砚再继续绣下去。但提出了另一个要求——限张砚在三十日内写出一篇女颂,为天下女子歌功颂德。不是我说,这波杀人诛心
在我穿进的书中,男主是个修无情道的剑尊。男主一把宸云剑力撼九霄。而我,是暗恋他的小青梅。在向男主表达爱慕之意后,他竟一剑将我穿喉,冷血无情。我穿过来的当下,正在向男主告白:「我喜欢……」想到书中结局,我脑筋一转,看向他手中的宸云剑,害羞道:
或许是水井之上压着大石头的缘故,我虽然已成鬼魂,却还是日日觉得头脑发沉,不得清醒。我多想有一个人能将这块大石头挪开。不过没可能,自我死后,这里就被于景以闹鬼之名封了。现在望去,杂草齐人腰。夜幕降临,我从井里飘出来,一路飘到了昭阳殿。彼时的凤
重生后拒绝给弟弟当妈我死在弟弟最有钱的那一年。因为长期操劳过度,我得了重病,医生说有望治好,可医药费预估上百万。身家过亿的弟弟没有选择给我医治,却站在病床边,痛斥我当年对他早恋的横加干预。他完全没有顾念,是我放弃了继续读高中的机会,出去打工
他显然是听到我刚刚所说的话。剑体烫得几乎要冒烟,异彩缤纷。震荡出的嗡鸣犹如群蜂乱舞,桌子上的茶盏都被震得险些跌落,好在我眼疾手快,一把扶住。心想,他进来的时机凑巧也不凑巧。而且,他这样,也太纯情了吧。想想他人形时的俊美模样……嘶哈嘶哈~更爱